我校2012級學員:
學校將于2015年6月10日組織2012級學員參加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考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考試專業與參考對象
鉗工、 電子裝配、 餐飲服務。2012級機電、電子、賓服等專業的學員對口參加相關專業應知、應會考試,現在這三個專業頂崗實習的服裝專業學員,可以報名參加考試。未取得職業證書的2012級之前的學員,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
二 報名及相關事宜
報名工作由學校學生處統一組織。報名時間:5月20日前。報名方法:電話報名(0514-87907928;0514-87907918)或者跟相關班主任聯系。
參加考試學員,6月6日到學校報到。6月7日至6月9日學校教務處組織應知應會考試復習,6月10日考試。
市考核部門收費標準:鉗工172元、電子220元、餐飲180元。
學校統一安排食宿(費用自理)。
三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簡介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是勞動就業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國家考試制度。它是指按照國家制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任職資格條件,通過政府認定的考核鑒定機構,對勞動者的技能水平或職業資格進行客觀公正、科學規范的和鑒定,對合格者授予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是表明勞動者具有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和技能的證明。它是勞動者求職、任職、開業的資格憑證,是用人單位招聘、錄用勞動者的主要依據,也是境外就業、對外勞務合作人員辦理技能水平公證的有效證件。
法律依據折疊:《勞動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條規定:"國家確定職業分類,對規定的職業制定職業技能標準,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由經過政府批準的考核鑒定機構負責對勞動者實施職業技能考核鑒定"。
《職業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條明確指出:"實施職業教育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同國家制定的職業分類和職業等級標準相適應,實行學歷文憑、培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這些法規確定了國家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和開展職業技能鑒定的法律依據。
揚州市天海職業技術學校
2015. 5 .11 |